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4-01-21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重组及恢复股份买卖本公告乃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虻13.09条刊发. 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收到其控股股东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鞍山钢铁集 团公司」 ) 的通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资委」 ) 的通知,表示国资委同意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 「攀钢集团」 ) 实行 联合重组 ( 「联合重组」 ) .联合重组后将新设立鞍钢集团公司 ( 「鞍钢集团公司」 ) ,由 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对鞍钢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将全资拥有鞍山钢铁集团公 司及攀钢集团. 联合重组完成之后,本公司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及直接控股股东 (即国资委及鞍山钢 铁集团公司) 将不会发生改变.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目前的架构如下图所示: 国资委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本公司 100% 67.29% ―

2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於联合重组完成后的架构如下图所示: 国资委 鞍钢集团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100% 100% 本公司 67.29%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 ( 「股份」 ) 将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时二十三 分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暂停买卖,以待发布本公告.本公司已 向联交所申请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恢复股份买卖. 於本公告日期,鞍钢集团公司尚未设立.本公司将於取得进一步资料时就联合重组 的进展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预计将尽快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理事申请豁免遵守 根臼展杭昂喜⑹卦虻26条而可能引致须提出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的责任. 承董事会命 付吉会 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中国辽宁省鞍山市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 ―

3 ― 本公司各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负连带及个别责任,并於作出一切合理 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本公告所载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始行发表,且本 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声明产生误导.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 s 独立非执行董事 s 张晓刚 李世俊 杨华马国强 陈明刘伟于万源 邝志杰 付吉会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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