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4-01-23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 拒绝. 8.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 书写. 9. 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 2) 投标一览表 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投标保证金.按照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和
第七章提供的格式提交. 5) 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 须知第
13 条要求和
第七章提供的格式出具) 6) 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 本须知第
14 条要求编制)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9 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
第七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 码,并装订成册.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附表要求的格式分开填写. 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 11.2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