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4-01-24

1、费用说明: 学生组:不设初评,直接参加评审.50 元/件/套. 青年组:不设初评,直接参加评审.380 元/套.

2、交款备注: ① 所有汇款请附言注明:参赛单位/参赛者姓名、2016"广东之星"、作品名 称. ② 银行转账、邮局汇款:将银行回单、邮局回单拍照(要清晰)发送到邮箱 [email protected],或复印随作品打印稿一起提交. ③ 网银、支付宝转账:将转账截图发送到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五、获奖者的荣誉:

1、学生组、青年组设以下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入选若 干名.

2、优秀组织奖:为积极组织设计师、院校学生参加广东之星活动的团体、设 计院校、设计系颁发.

3、优秀指导教师奖:为获奖项较多的参评院校的指导老师颁发.

4、获奖名单将在协会网站、微信平台公布.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

六、相关荣誉:

1、获优秀奖以上作品学生组可豁免考试推荐参加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资格认 证(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联合签发).获 奖后另行通知推荐细则.

2、2016 年"广东之星"学生组获三等奖以上,获免初评直接推荐中南星奖、 中国之星奖的终评.

七、注意事项:

(一) 若报名费未全额汇款,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 报名所提供的作品说明、产作品照片、影片档案,主办单位将使用于宣 传推广与展览之用途.

(三) "广东之星"获奖者未能在颁奖期间前来领奖,需快递证书奖杯,按规 定运费用获奖者支付.

(四) 获奖作品若经检举并查证属实有违反评审作业程序之规定,或有抄袭、 仿冒事实,主办单位除取消其获奖资格外,并收回颁发得奖状及奖座.若前述 情况致主办单位或执行单位遭第三人主张权利者,得奖者应立即出面解决,其 产生之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悉由得奖者负责;

如因此造成主 办单位或执行单位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害,得奖者亦应无条件 负担赔偿责任.

(五) 若申请报名单位联络人更换时,请主动告知"广东之星"大赛组委会, 以免遗漏本次大赛最新活动讯息,若因未告知更换联络人导致其权益损害,主 办单位恕不负责.

(六) 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或执行单位得随时修订之. 第35 届"广东之星"创意设计奖组委会 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 广州创意产业协会

2016 年04 月18 日 附件下载:(请到官方

网址:http://www.gbdo.com/_d276898912.htm 下载)

1、2016 "广东之星"创意设计奖 征集邀请

3、2016 "广东之星"参赛者指引(学生组、青年组)

5、2016 "广东之星"参赛登记表(学生组、青年组)

6、2016 "广东之星"院校集体参赛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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