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4-01-25 |
1、土地整理服务、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投资建设费用的投资回报率为15%;
2、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占入区项目当年新增落地投资额的比例为45%;
3、规划设计、咨询等其他服务费投资回报率为10%.
4、合作期限为30年. 公司将在后续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中明确上述内容, 在签署相关协议前依法 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3月23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