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4-01-27 |
2016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6 号文核准,浙江省交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可续期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浙江省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 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
2016 年3月8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簿记建档结果如下: 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3.60%;
初始基准利率为 3.05%;
初始利差为 0.5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16 年3月9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 债券(债券简称"16 浙交 Y1" ) .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
2016 年3月7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浙江省交 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特此公告.
2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3(此页无正文,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