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4-01-31 |
2、 被申请人史成刚、 赵 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 本案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 公 告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 申请书、 仲裁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仲裁规则, 选定告知书、 仲裁员 名册.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 内未提交答辩、 证据、 选定仲裁员的, 由本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程 银玲独任审理, 请你们于答辩期满后5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 书, 逾期未领视为已送达. 开庭日期为2017年7月21日下午3时, 逾期不到庭将缺席审理. 晋城仲裁委员会 河南太行博竹庄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博 爱县建筑安装公司申请执行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 案,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 (2016) 豫0822执1508号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 限制高消费令, 责令 你公司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 (2016) 豫0822民初22号 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 一年的财产情况. 逾期不履行的, 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并计算 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 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履行的, 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南]博爱县人民法院 松原市天意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杨平、 宋建秋: 本院执行申 请执行人松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 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2017) 吉07执16号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 评估拍卖通知书、 执行裁定书、 (2017) 吉07执16号之一 执行裁定书, 查封、 拍卖你公司位于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工 业园区的房屋、 土地及围墙等附属设施.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届满日后第1个星期五上午9时到松原 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第十二审判庭参加选择评估机构, 选择评估机 构后第8日上午10时标的物所在地参加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后第15 日上午9时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第十二审判庭领取评估报告 征求意见稿, 限期质疑通知书. 逾期不提出质疑或答疑后第3日, 到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正本. 如果在上述规定的 时间不到场, 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资建设厦门海沧区新阳工业园区阳光路666号E厂房的 单位(个人): 本院在执行以金中大(厦门)纺织有限公司为被执行 人的案件中,已依法公开拍卖金中大 (厦门) 纺织有限公司原所有 的位于厦门海沧区新阳工业园区阳光路666号(06-4) 工业用地 使用权及A、 B、 C、 D、 E厂房、 锅炉房等附属用房、 门卫等在建建 筑物. 现要求出资建设涉本案标的物E厂房的单位(个人),自本公 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带相关书面证据到本院进行申报,或就E 厂房财产权权属事宜向利害关系人提起民事诉讼,逾期本院将E 厂房的拍卖款予以处置. [福建]顺昌县人民法院 魏学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水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 案中, 已将本院查封的北辰区方舟温泉花园38-301号房屋腾空 交付给申请人执行人水伟, 涉案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已交由申请 执行人水伟保管. 现通知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7日内来本院处 理涉案房屋内原有物品, 逾期不到本院将责成申请人自行处分. 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无锡东圣凯不锈钢有限公司、 无锡锐锋不锈钢有限公司、 王 锐锋、 其他权利人: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申请执行无锡东圣凯不锈钢有限公司、 无锡锐锋不锈 钢有限公司、 王锐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依法委托无锡市衡 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你方质押的421.171吨 不锈钢卷进行评估, 现已做出锡衡业评报字[2016]第Z11030号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价格为人民币 241.01 万元, 本院作出 (2014)南执字第170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现一并予以公告送达,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 议, 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 向本院提出, 逾期未提出 的, 本院将在异议期满后1个月内在司法淘宝网拍平台上对此房 屋进行公开拍卖(不再另行公告). [江苏]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新疆龙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新疆金脉钢 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你公司逾期未履 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新疆金脉钢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 制执行. 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新01执1207号案 件的执行裁定书、 执行通知书、 财产报告令.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 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柴玲玲、 杜雷、 徐春香: 本院受理陈付娟申请执行你们民间 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105执1744号 执行通知书、 财产报告令、 执行决定书及(2017)豫0105执1744号 执行裁定书, 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作出 的(2016)豫0105民初1954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逾期未 履行, 本院将依法对徐春香所有的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杜岭西街1 号院3号楼5层19号 (产权证号: 1101007489)房产及其所有的位 于郑州市金水区杜岭西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