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4-01-31 |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2018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的 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考虑制定,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