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4-02-01 |
1000 万元在荥阳市王村镇段坊村建设 年产
100 台游乐设备建设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 5000m2 , 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
4 座, 办公用房
1 座及附属用房等,总建筑面积 2370m2 .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版),《高耗 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2012 年本)和《部分工业行业 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本项目产品类别不属于限 制、淘汰类,应属于允许类.本项目所用机械设备均不属于淘汰设备,符合目前 国家产业政策, 荥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豫郑荥阳制造[2017]32460 号文件同意该 项目备案(见附件 2).项目租赁王村镇段坊村的闲置土地及房屋(续租合同见 附件 5),根据荥阳市王村镇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项目所用土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证明见附件 3),根据王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项目用地属城镇村建 设用地区,符合王村镇土地总体规划(具体见附图 5);
王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同意本项目入驻,符合王村镇总体规划(具体见附件 4).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版)的 规定,本项目属于 十三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二中
31 文教、 体育、娱乐用品制造 全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表. 受荥阳市天龙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委托(委托书见附件 1),我公司承担本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同时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和建设区域的环境状况,对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分 析.按照 依法评价、科学评价、突出重点 的原则,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 报告表. 本项目租赁王村镇段坊村的闲置土地及房屋进行建设,2#车间、喷漆房为本 次新建车间,其余均利用原有房屋进行改造,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已于
2017 年8月投入生产,属于未批先建,2018 年3月21 日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下达 了责令(限期)改正书(具体见附件 7),2018 年3月22 日对本项目下达了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见附件 8),2018 年4月2日对本项目下达了行政处罚 决定书(具体见附件 9),2018 年4月20 日企业缴纳了相应环保罚款,具体见 附件 10.
二、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荥阳市王村镇段坊村,项目东侧紧邻乡道 016,隔路 15m 处为段 坊村,北侧为空地、西侧为农田、移动信号塔,南侧 3m 处为段坊村村委,距离 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南侧 3m 处的段坊村村委和东侧 15m 处的段坊 村.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卫星图见附图 2,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项目区及周边环境现状图片见附图 5.
2、备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游乐设备生产,经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禁止 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其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项目 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情况与备案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1.
3 表1项目建设情况与备案相符性 名称备案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 相符性 项目名称 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