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4-02-05 |
10000 平方米.根据《行政罚 款决定书》(佛禅环罚南字[2018]第109 号),本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需停止 违法项目建设,缴纳罚款(详见附件 6).建设单位已按告知书要求缴纳罚款,现申请 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已修订)、《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10 月01 日起施行) 的有关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制度,以便能有效的控制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环境、利国利民.本项目属于 新建项目,根据以上条例,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2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本项目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的
51 石 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 的 全部 ,需编制报告表的类别, 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现申请办 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村尾工业区自编 A11 号,中心地理坐标 113°01'
45.64 E,22°55'
59.07 N(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项目占地面积为
1574 O,经营面积为
1574 O.项目东面为纸类包装有限公司,北面为其他工业厂房仓库,西面宝得源塑料制 品厂,南面为空地.(项目四至情况图详见附图 2).
2、项目建设组成 表1-1 项目建设组成一览表 类别 工程名称 备注 依托关系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 内设开料区、打磨抛面区、打磨抛光区、涂树脂房、 包装区,约1000m2 ;
现有已建厂 房 配套工程 储放 位于生产厂房,储放区约 500m2 ;
办公 位于生产厂房,办公室约 70m2. 公共工程 供水 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 市政公用设施 供电 由市政供电管网供给,项目内不设备用发电机.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工 程 项目水帘机废水定期更换,并交由具有该类废水处理 能力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区下 水道;
远期,汇入污水管网纳入南庄污水处理厂集中 处理. 新建 废气治理工 程 涂树脂及其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收集装置收 集进入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 净化设备处理后引至 一根不低于 15m 的排气筒(G1)排放;
未收集的有 机废气在加强车间通风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 放. 粉尘在加强车间通风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治理工 程 合理调整设备布置,主要生产设备安装隔震垫,采用 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 固废处理工 程 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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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主要产品及年产量 项目主要产品及年产量见下表 1-2: 表1-2 项目主要产品及年产量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年产量
1 石材台面 平方米
10000
4、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1-3: 表1-3 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序号 原辅材料 单位 数量
1 大理石(板材) m2 /a 10100(平均厚度为 0.1 m,重量按 280kg/m2 计算,即2828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