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4-02-05 |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俊持有杭州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0.00%股权,且担任其董事长,公司董事皇甫孜担任其董事;
邵俊持有浙江中建 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97%股权,且担任其董事长,公司董事皇甫孜担任其 董事;
杭州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浙江中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42.59%股权;
邵俊通过杭州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浙江中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38.33%股权;
杭州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中建节 能科技有限公司均为邵俊控制下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每月支付给杭州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服务费, 结合公 司实际工作人员占集团内部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关联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 托或者受托销售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9 年杭州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向公司提供公摊服务,预计发生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 相关协议. 公告编号:2019-015
2、2019 年浙江中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向公司提供宣传营销服务, 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 要,签署相关协议.
3、2019 年公司预计向浙江中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硬件设备,预计发生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 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必要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
浙江中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依托中国水泥网提供资讯服务, 由其为公司 提供宣传营销服务,有利于公司营销业务的开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浙江中建 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能够为公司提供硬件设备,保障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与产品, 是合理的, 必要的;
杭州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以及优质的后勤服务,有利于公司更专注于自身业务的经营与发展. (2)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云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杭州云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度 董事会
2019 年4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