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4-02-05 |
2015 年2月,本公司与四名自然人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6,450 万元的价格收购江苏海德 70%股权.详见公司于
2015 年2月17 日披露 的临 2015-004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三名自然人承诺江苏海德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5,000 万元、 6,000 万元.
2017 年末公司发现江苏海德经营情况不佳,即与其经营层加强沟通,并寻 求改善方案,无明显成效,但公司与业绩承诺方一直就亏损问题进行协商.预计 江苏海德
2017 年度单体报表净利润为-7,984.78 万元, 对本公司
2017 年度合并损 益影响为-4,919.34 万元. 3.本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按照协议约定停止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2,700 万元. (2)按照协议约定没收三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江苏海德 30%股权归公司所 有. (3)公司现已改选江苏海德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全面加强对其经营、财务 和风险管控, 同时充分发挥其产品技术和市场优势,加强公司与江苏海德产业链 的协同优势,力争江苏海德
2018 年实现盈利目标.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 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 审计后的
2017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致歉说明 因涉及海外项目加之公司内部信息传递滞后造成了信息披露滞后. 对本次业 绩预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公司及董事会深表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财 务部门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提高业绩预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此类事 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 年3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