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4-02-07

六、省内市场交易方式 1.省内双边协商交易 省内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 售电公司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开 展2018 年6月交易. 本次月度双边协商交易只能申报一组电量及电价. 2.省内集中竞价交易 (1)如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未满足用户需求,组织省

7 内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开展集中竞价. (2)本次集中竞价购方或售方交易可申报三组电量及电 价. (3)本次集中竞价申报价格(价差)应小于或等于 0, 大于或等于-110 元/兆瓦时. (4)集中竞价采用统一边际价格法进行出清计算. 统一出清价格=最后一个匹配对形成的匹配价格;

匹配价格=售方申报价格+ (购方申报价格-售方申报价格) *K.其中,发电企业为售方,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为购方, K=0.5.

七、偏差电量处理方式及增补交易 1.对于月度交易计划电量与实际发电需求之间的偏差, 通过预挂牌月平衡偏差方式处理. 2. 火电企业分别对

2018 年6月上调、 下调机组进行预挂 牌报价.本次上、下调预挂牌只申报一组电价,不申报电量. 3.上调申报价格(价差)不得高于

0 元/兆瓦时.发电机 组出力可上调至额定容量(含扩容容量). 4. 下调申报价格不得高于

110 元/兆瓦时. 发电机组出力 可下调至 0. 5.以申报价格(价差)为该交易单元成交价,各交易单 元按价格排序, 报价相同时以时间优先原则排序, 时间相同时 以节能优先原则排序. 6.根据《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修改增补条款(第8一次)》和《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18.01 版)》 规定,可以视情况启动增补交易.

八、交易合同 1. 经交易双方申报和安全校核的交易结果, 一经发布后, 交易合同即为成立,其中大用户或售电公司即为合同购电方, 发电企业即为合同售电方,电网企业即为合同输电方. 2.通过交易平台发布的批发交易结果作为电子合同,无 需交易各方另行签订. 3.售电公司应与电力用户、电网公司签订《市场化零售 业务协议》. 4.参与本次交易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可通 过交易平台查看和下载本单位电子合同.

九、交易时间安排 本次交易由交易中心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在省内组织四轮 交易.(交易平台 https://pmos.hn.sgcc.com.cn)

(一)第一轮省外入湘(祁韶直流)电量挂牌交易 1.2018 年5月23 日8:30-12:00,重点、优势企业进行 挂牌交易申报. 2.

2018 年5月23 日14:00-17:00, 贫困县企业进行挂牌 交易申报. 3.2018 年5月24 日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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