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4-02-07 |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开封市祥符区贫困村提升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开封市祥符区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 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该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方 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 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发包人提供规划方案、项目可研报告文件和区域内地形图资料.
三、主要日期 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通过合格施工图文件的全部时间. 施工工期: 自监理人或发包人在工程满足开工条件下下发书面开工通知或承 包人进场组织工程正式开工之日 (取时间较前者)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或移交发包人及使用管理单位之日(取时间较前者)止的全部时间. 工程竣工日期:本合同工期包括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 总工期为24个月.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计相关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暂定合同签约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金额:元) . 勘察设计费暂估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金额:元) . (其中:不含税 合同价款元, 合同增值税款元, 税率%. ) , 最终结算以通过审计的建安费 1%为准. 建安费暂估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金额:元) . (其中:不含税合同 价款元,合同增值税款元,税率%.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11-0216) 通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 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 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 位章后,合同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 任终止证书、结清工程价款后失效.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一、合同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备案.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指由第 1.2.1 项所述的各项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1.1.2 通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 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