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02-07 |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 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 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3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 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 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 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 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 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 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 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 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 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 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 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 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 无 或划 / .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 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 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 订立合同, 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 权利义务. 目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1
一、工程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合同工期.1
三、质量标准.1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2
五、项目经理.2
六、合同文件构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