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4-02-09 |
一、本次收购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收购人本次增持的文山电力股份系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获得. 本次增持前,收购人持有文山电力股份比例为29.57%,本次增持比例为0.43%, 增持后持股比例为30%. 本次增持前后, 收购人均为文山电力控股股东. 根据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并披露本收购报告书.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文山电力拥有权益.
四、收购人本次收购文山电力股份已获得收购人董事会的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 业机构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 目录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5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0
第三节 收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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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资金来源
13
第五节 后续计划
1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5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7
第八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8
第九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19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2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26 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报告书 指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云南电网、收购人 指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文山电力、上市公司 指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 指 云南电网自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 期间,增持文山电力2,034,800股股票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律师、法律顾问 指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 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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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允鹏 注册资本 53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3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73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73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
530000000000269 税务登记证号码 云国税字530103713405825 、 云地税字530111713405825 成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