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4-02-12 |
1 次,且监测报告保存
5 年以上的. 处以 0.5 万元的罚款 本年度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次数比规定次数少
1 次,且监测报告保存不足
5 年的. 处以 0.5 万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本年度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次数比规定次数少
2 次,且监测报告保存
5 年以上的. 处以
1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本年度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次数比规定次数少
2 次,且监测报告保存不足
5 年的. 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本年度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次数比规定次数少
3 次或
3 次以上,且监测报告保存
5 年以上的. 处以
2 万元以上 2.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严重 本年度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次数比规定次数少
3 次或
3 次以上,且监测报告保存不足
5 年的. 处以 2.5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完全未履行日常环境监测的. 处以
3 万元的罚款 -4- 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明细表 QD00HB-CF-GF-96 项目名称 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 立案依据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应 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 省、 自 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处罚依据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执行经营情 况记录簿制度、 未履行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 和环境监测情况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并处
3 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 可以由发证机关撤销其固体废物进 口相关许可证. 处罚种类 罚款违法行为 阶次 违法情形 处罚标准 轻微 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年利用固体废物量在
1000 吨以 下的. 处以 0.5 万元的罚款 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年利用固体废物量在
1000 吨以 上3000 吨以下的. 处以 0.5 万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年利用固体废物量在
3000 吨以 上5000 吨以下的. 处以
1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年利用固体废物量在
5000 吨以 上8000 吨以下的. 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年利用固体废物量在
8000 吨以 上10000 吨以下的. 处以
2 万元以上 2.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严重 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年利用固体废物量在
10000 吨 以上的. 处以 2.5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 年12 月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