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4-02-17 |
3、 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 歇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 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序号
1 经办行名称 嘉兴分行 借款人名称 浙江海利业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余额 (人民币元) 7,620,468.70 利息 (人民币元) 5,259,575.52元 代垫费用 (人民币元)
0 债权总额 12,880,044.22 担保方式 保证 担保人 (从债务人) 嘉兴天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嘉兴天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刘雪强 法院公告2018年8月15日(2017) 浙0106民初9930号 江小炎: 本院受理 (2017) 浙0106民初9930号原 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被告 江小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 方送达 (2017) 浙0106 民初
9930 号民事判决书.自 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 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 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110民初9986号 谢天洋、 徐倩倩: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浙江万银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 公告送达起诉状、 证据副本、 开庭传票、 应诉通知书、 举 证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 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开庭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下午14时00分, 地 点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 庭, 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110民初2506号 杭州合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 州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合创物业服 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已经审理终 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浙0110 民初
2506 号及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 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 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110民初5519号之二 浙江美基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 正豪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 浙0110 民初
551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 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 逾期 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 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110民初11128-1号 杭州冠耀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 沈纪英诉被告杭州冠耀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 修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 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 知书、 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 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11 月21 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 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127民初3956号 邬荣伟: 原告徐葵花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 因 你下落不明,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 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民事诉讼须知、 风险提示书、 廉 政监督卡、 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 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 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 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1月22日下午14时00分 在淳安县人民法院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