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为致使人民法院判决、 裁定无法 执行的或者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形, 包括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执行 人员进入现场或者聚众哄闹、 冲击执行 现场等拒执行为;
第三类是致使债权人 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明确可以酌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