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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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本项目属于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该项目属于 三十
四、环境治理业 中的:1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 综合利用,项目不采取填埋和焚烧方式,属于其他,需编制报告表. 受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 件,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交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1.1.2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主席令第
22 号公布,2014 年主席令第
9 号修订,2015.1.1 施行)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 年主席令第
70 号,2018.1.1 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版)》 ,2018.12.29 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8.12.29 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订)》 ,2016.11.7 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1.1 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修正版) ,2018.12.29 施行;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 实施) ;
(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改) 》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2018.4.28 实施;
(10)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国发[2015]17 号, 2015.4.2 实施;
(11)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 号,2016.5.28 实施;
(12)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国发[2016]65 号;
(13)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国家环保部,环 环评[2016]150 号;
杭州九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渣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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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环保部令第
16 号,2010.12.22;
(15)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8]22 号, 2018.6.27;
(16)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 2018.3.1;
(17)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修订,2016.7.1 实施) ;
(18)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第二次修正)》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 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正,2017.9.30 实施;
(19)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修改)》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 次会议修改,2018.1.1 施行;
(2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 理办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4]86 号,2014.7.10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