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4-03-12 |
及 时汇总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情况. (9)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和 ―
8 ― 道路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
督促各地强化建筑施工扬尘、 园林 工地扬尘、 道路扬尘和渣土运输处置扬尘的监管, 督促各地市容 环卫部门加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作业,加强对露 天烧烤的监管. 及时汇总应急期间各地强化建筑工地管理、 渣土 运输处置以及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作业的情况,评估重 污染天气对建设领域造成的影响, 并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 心办公室报告. (10)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交通运输行 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加大公共交通保障力度;
督促各地强化 交通工程施工扬尘、 港口码头扬尘的监管;
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道 路交通管控.及时汇总应急期间客货运输、港口、码头、机场受 影响情况, 评估重污染天气对交通造成的影响, 并向省重污染天 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11)省水利厅.负责督促各地强化水利工程扬尘的监管. (12)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农业重污染 天气应急措施, 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配合省 生态环境厅开展秸秆禁烧督查. (13)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公众健康防护及 医疗保障工作方案;
开展重污染天气引发疾病的健康教育工作;
报告与重污染天气有关的呼吸道疾病、 心脑血管疾病及儿科疾病 的异常发病情况, 并相应加强疾病救治力量. 适时开展重污染天 气相关的健康影响与疾病负担研究. ―
9 ― (14)省应急管理厅.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储存、 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指导和督促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做好 重点污染企业暂停、 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协同省公安厅指导 和督促各地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 (15)省广播电视局.负责指导、督促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 出机构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16)省气象局.负责全省大气环境气象条件监测、预报及 信息发布工作;
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及信息发 布工作;
指导各地根据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17)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重污染 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通信保障. (18)省电力公司.根据省有关部门要求,在做好全省发用 电平衡工作的基础上,对煤耗高、效率低、治污设施不完善或运 行不正常的机组实施限产或停产, 及时汇总机组停产、 限产情况, 并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2.3 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响应及总 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和指导. 2.4 市、县政府职责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 织编制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重污染天气 ―
10 ― 监测, 按照上级预警信息和当地预案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 作.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定期更新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每年 9月份,各设区市政府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报省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备案.各市、县(市)人民政府 应向社会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公布 举报电话、网络举报途径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2.5 企业事业单位、媒体责任及公众义务 (1)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自觉采取有效措施, 努力减少大气污染物排 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