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4-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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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659 建设地点 安州区塔水镇裕丰村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已建补评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317】细砾石、 石米、石粉加工 占地面积 (亩)
3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00 总投资 (万元)
1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2.
22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2.22%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已建成投产 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项目背景和由来
2012 年11 月安州区人民政府在安州区国土资源局举行了河道内外砂石制砂权公开 竞争性谈判,裕丰砂厂获得位于塔水镇裕丰村境内的砂石制砂权.2013 年2月项目建成 投产,采用河道疏浚清理的废渣和当地政府修建田间蓄水池挖出的砂石进行加工生产建 筑用砂石,项目年加工建筑用砂石
20 万吨. 安州区环境保护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项目还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 验收的手续,2016 年5月23 日安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责令塔水镇裕丰砂场停止 生产的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通知以后立即停止了生产,积极办理环评手续. 由于近几年项目涉及的疏浚河段恢复良好,不再下河采砂,不存砂石偷采的问题, 以及疏浚砂石存料和当地政府修建田间蓄水池挖出的砂石存料基本消纳完.为使企业能 正常运营,绵阳盛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拟购买安州区境内矿山开采出的天然矿石为原料 制砂,通过利用已有设备及新增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反击破碎机和皮带等设备建 设以矿石为原料加工砂石的生产线一条,年加工砂石仍为
20 万吨,即生产规模不变. 同时,配套建设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等辅助设施和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 程.
2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 环监【2016】46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违规违法建设 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 号),2015 年1月1日以前已建成的未批先建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且环境风险可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现行审批权限限期补办环评手续,按现行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项目,由排污单位委托有资质 的环评机构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 川省清理整顿违规违法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 号)要求: 清理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已经建成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正在建设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 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履行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
未落实环保"三同时"的建设项目. 清理处置原则:
(一)2015 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应严格依照《环境 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进行处理.
(二)到2014 年12 月31 日仍在建设或建成未投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理.责令其停止建设(生产),依法开展环境 影响评价,按照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报批,予以规范.经论证不具备环境可行性 的建设项目,予以关停,并可责令修复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