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4-03-14 |
2019 年3月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目录
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帝杰曼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二、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帝杰曼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浙江证监局拟上 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银国际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辅导机构" )制定 并向贵局备案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帝杰 曼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计划及实 施方案》的安排,中银证券结合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帝杰曼" 、 "辅导对象"或"发行人" )的实际情 况对其进行了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作为辅导机 构,中银证券现就本期(辅导期间为
2018 年12 月1日至
2019 年2月28 日)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总结汇报如 下:
一、本阶段辅导机构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已于
2017 年12 月29 日对帝杰 曼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2018 年5月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 进展报告,2018 年9月报送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2018 年12 月报送了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本阶段辅导 工作时间为
2018 年12 月1日至
2019 年2月28 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中银证券委派刘国强、蒋鸿、章骏飞等
3 人组成帝杰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小 组,由刘国强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 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 )和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德恒律师" ) .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为发行人全体董事(包括 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具体对 象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任职
1 孙国勇 董事长
2 陈明光 董事、总经理
3 吴士型 董事、副总经理
4 陈溶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 蔡捷 董事、副总经理
6 潘毅 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7 黄显作 监事会主席
8 林曙辉 监事
9 吴时兵 监事
10 陈瑞生 财务总监
11 温州鸿新投资合伙 持股 5%以上股东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企业(有限合伙) 本辅导期内,发行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