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30 |
1 - 汇通商业楼项目
1、
2、
8、9 层宿舍装 修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蚬煞莺献骶昧仙(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联系人:李英亮 联系
电话: 0757-86300783 传真号码:0757-86368680 E-mail: nhhongzheng@126.
com
2016 年月日-2-目录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3 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6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情形.8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5
第三章 评标办法(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05
第六章 图纸.12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2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29 -
3 -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 决性条款的集中列示,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 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 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 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列示的内容为准. 如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予以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 编写本摘要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摘要,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 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会(不得超过
2 人),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 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 标报告中的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对于发现的其他偏差情况应列 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
一、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一)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无投标邀请函原件(适用于邀请招标);
2、未按规定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4、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已在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 投标企业 信息数据库 和一体化服务平台上均完成投标人名称修改的除外);
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
6、投标人未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具体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将原封退回该投标文件. -
4 -
(二)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符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 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 和一 体化服务平台上均完成投标人名称修改的除外);
2、投标文件的装订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3、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4、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汉字形式(大写金额)记载的投标报 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在开标会上被宣布为无效投标后,不再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亦 不进入评标程序,该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二、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
3、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或评标委员 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或低于投标人的成本;
5、投标文件中擅自增减清单项目子项或清单工程量数量;
6、相关费用项目(规费、税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未按投标须知或工程量 清单规定的费率、计费基础、金额计算;
7、投标文件附有明显有失公允,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技术标(如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5 -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6 - 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一、招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法发布公告,包括不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二)未经批准,应当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符合法定要求;
(四)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 建不符合法定要求;
(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 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
(七)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
(八)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上述违法行为,如果在投标截止前发现的,责令改正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如果在投标 截止后被发现和查实,且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招标无效.如果是在中标通知书发 出后被查实且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招标被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二、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的;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