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询价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 应在投标截止期三 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询价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文件进行 修改. 7.2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