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4-03-22 |
650 辆生产线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检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缙云县鲤达汽修厂 编制单位: 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三月 建设单位:缙云县鲤达汽修厂 法人代表:胡土坤 编制单位: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江丽燕 项目负责人:钱威 填表人:翁源 建设单位 缙云县鲤达汽修厂 编制单位 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电话:
13606691592
电话: 0578-2950059 传真: \ 传真: 0578-2950092 邮编:
321400 邮编:
323000 地址: 缙云县壶镇镇贤母西路
83 号 地址: 丽水水阁开发惠民街
5 号 新增年修理汽车
650 辆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新增年修理汽车
650 辆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缙云县鲤达汽修厂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南顿村 主要产品名称 汽车修理 设计生产能力
650 辆/年 实际生产能力
650 辆/年 建设项目 环评时间
2004 年2月开工建设时间
2004 年4月调试时间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9 年1月环评报告表审 批部门 缙云县环境保 护局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缙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浙江温馨热能 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浙江温馨热能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 投资总概算 550.
0 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 万元 比例 1.8% 验收监 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四十八号,2016.9.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 第五十八号,2016.11.7 修订);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 号,2017.10.1 实施);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2017.11.20 实施);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 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2018.5.16 实施);
(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64 号,2018.3.1 实施);
(7)缙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缙云县鲤达汽修厂新增年修理汽车
650 辆 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新增年修理汽车
650 辆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 (8)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缙云县鲤达汽修厂新增年修理汽车
650 辆 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9)缙云县鲤达汽修厂提供的相关资料. 验收监 测评价 标准、 标号、 级别、 限值 1.1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9-2001)及《发布(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 保部公告,2013 年第
36 号,2013.6.8)中的有关规定. 危险固废贮存、转运等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GB18597-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 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要求. 新增年修理汽车
650 辆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3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2.1 企业基本情况 缙云县鲤达汽修厂位于缙云县壶镇镇华强路
9 号,是一家专业修理汽车的厂家,占 地面积
3 亩.近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汽车已经越来越普遍的进入到了普通家 庭, 汽车修理也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因此缙云县鲤达汽修厂决定新增年修理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