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4-03-28 |
3、 《广西能源发展 十三五 规划》 《广西能源发展 十三五 规划》明确指出, 十三五 期间依托我区现有的核电、 天然气管线和可再生能源资源,高效安全发展核电,深度开发水电,大力推进天然气应 用,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以及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十三 五 时期,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分别新增
300 万千瓦、90 万千瓦、35 万千瓦.本项目的建设,完善 十三五 期间能源结构,符合 规划 要求.
4、选址合理性分析 田林浪平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田林县北约 26km,拟安装
20 台单机容量 25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50MW,配套建设一座 220kV 升压站,安装一台 100MVA 的主 变,预留
1 台主变位置.该风电项目充分利用当地优质风能资源,改善百色电网单一化 结构,为百色电网提供清洁可再生能源,减少大气污染,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本项目厂 址位于田林县浪平乡、 百乐乡一带, 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林地, 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项目用地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项目用地预审的批复 (桂国土资预审[2018]53 号) ,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田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项目用地范围内没有涉及基本保护农田、森林质量不高,没有发现特有或珍稀濒危 物种和植物群落,项目场址也不在候鸟迁徙通道上,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后,只是减少了 某些常见一般物种的数量,不会改变区域内野生动植物的区系组成,更不会造成物种的 灭绝和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轻 微.而且使用林地没有涉及到林业管理、森林防火、林业交通运输及种苗生产等设施, 因而使用林地对区域林业发展影响较小.项目建设符合田林县土地利用规划和林地保护 利用规划的要求,用地类型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令第
35 号)的相关规定.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田林浪平风电场(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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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风能资源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风电场属于风能开发,其厂址选择取决于风力资源情况,具有不可替 代性.依据风能资源评估报告,四座测风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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