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4-03-30 |
12、问:被考察人选如何确定? 答:按笔试总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的比例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被考察人选,一般实行差 额考察. 面试成绩与体检考察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13、问:如何填报职位意向? 答: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可在体检考察名单确定 后,登录报名网站,填报今后具体工作职位意向,作为转任 安排的依据.
14、问:被考察人选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被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上海市选调生 -
7 - 推荐表》 (一式三份) ,交由院系党组织填写在校表现和推荐 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 核,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在考 察时提交考察组.
15、问:哪些环节可以递补人员? 答:只有拟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才可依 类别方向按序进行相应人选递补.
16、问:选调生录用后,如何进行基层培养锻炼? 答: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安 排选调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其中第一年为试用 期).基层培养锻炼期间,选调生人事关系挂靠上海市公务 员局. 基层培养锻炼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公务员登 记并进行任职定级;
基层培养锻炼两年期满后,经考核称职 以上的,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选调生的工作意向和专 长安排转任上海市相关市级机关或区级机关.
17、问:选调生的待遇如何? 答:选调生直接录用为上海市公务员,享受上海市公务 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对非上海生源选调生统一办理上 海市户籍,在两年基层培养锻炼期间,提供租房服务方面的 便利. 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 -
8 - 规定》进行任职定级.其中,本科毕业生定为科员;
硕士研 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
博士研究生定为主任科员.
18、问:选调生录用后如何管理? 答:选调生培养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制度. 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为选调生设立个人成长档案,每 两年对选调生进行一次考察.考核优秀的选调生纳入上海市 青年管理英才开发计划选拔培养.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选调生管理: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 面存在问题的;
(2)本人不愿在基层工作和群众反映较差的;
(3)公务员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4)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自动离职、辞职的;
(5)其他原因不宜作为选调生继续培养的. 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