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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DB 13/ 2795―2018 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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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3/ 2795―2018 I 目次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3 6 实施与监督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大清河流域控制区及排放标准划分.6 DB13/ 2795―2018 II 前言为加强对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清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促进流域内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河北省大清河流域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工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亦红、王月锋、田在峰、马雄飞、张东生、朱静、张义明、张爱国、任芝 军. DB13/ 2795―2018
1 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大清河流域内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大清河流域内现有排污单位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 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五项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排污单位的环境影响 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上述五项水污染物直接排放管 理. 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执行DB13/ 2171-201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86 水质 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6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7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8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1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DB13/ 2171-2015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13/ 2795―2018
2 3.1 污水 wastewater 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废水的总称. 3.2 排污单位 pollutant discharging unit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3.3 直接排放 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4 新(改、扩)建排污单位 new(rebuilding、extending)pollutant discharging unit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改、扩)建排污单位. 3.5 现有排污单位 existing pollutant discharging unit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排污单位. 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污水排放量上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