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4-04-04 |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7,960,392 人民币普通股 江阴赛特科技有限公 司5,013,63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 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3,605,617 人民币普通股 华峰 2,8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胡小荣 2,852,742 人民币普通股 范玮 2,363,46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 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356,15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261,795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的说明 已知第一大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流通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未知 其他流通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8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 市交易情况 序号有限 售条 件股 东名 称 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 交易时 间 新增可上市 交易股份数 量 限售条件 598,548,400
2009 年3月7日89,167,016 509,381,384
2010 年3月7日89,167,016 1. 江苏 阳光 集团 有限 公司 420,214,368
2011 年3月7日420,214,368 (1) 承诺持有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 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以下 简称: 流通权锁定期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 在上述流通权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合计占江苏阳光股份 总额的比例在第一个
12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 五, 最低减持价格为 4.85 元/股;
在24 个月内 不超过百分之十. 最低减持价格因分红、 送股、 转赠及配股等导致除权事项的发生而相应进行 调整.由于江苏阳光于
2008 年4月12 日实施 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5股的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因此,最低减持价格应修正为 2.63 元/股.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 所得收入将划入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成立 日期 主营业务 江苏 阳光 集团 有限 公司 陆克平673,873,000
1993 年7月17 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呢绒、毛纱、毛线、针织绒、绒线、 羊毛衫、服装、针织品、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砖瓦的制 造、加工;
染整;
洗毛;
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 建材、玻璃纺机配件、五金、电器、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 射装置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煤炭(凭许可经营) 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涉及 专项审批的,经行政审批后方可经营). (2) 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最近五年内的职 业 最近五年内的职务 陆克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否 管理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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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五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