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4-10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 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 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 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 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汕头市粤东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汕头市粤东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东侧洋滨通用厂房南栋
2、3 楼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515000 建设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东侧洋滨通用厂房南栋
2、3 楼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M7461 环境保护监测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7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6 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汕头市粤东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东侧洋滨 通用厂房南栋
2、3 楼,本项目场地承租洋滨已建成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23°24'
40 , 东经 116°43'
1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东南侧为洋南街,西南侧为其他工厂,西 北侧为汕头经济特区大东食品有限公司,项目东北侧为其他工厂,项目西南侧为嵩山北路. 项目四至情况图见附图 2.本项目已于
2016 年6月建成投入运营,向相关委托单位提供环 境检测服务.
2018 年12 月20 日,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在查清本项目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 手续、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情况下,擅自进行运营的违法事实后,向项目公司送 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汕环龙罚字[2018]第43 号) ,对其进行罚款人民币*万元整.经环 保部门告知、处罚后,汕头市粤东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已缴纳了罚款人民币*万元,并积极补办有关环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9.1)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9.1)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