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4-04-12 |
邮箱: 座机: 买方(以下简称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
邮箱: 手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奇瑞路虎 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以实际交车为准) 车架号(以实际交车为准) : 产地:常熟 制造商: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 授权经销商(交车经销商) 车辆状况:全新.
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售出后的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 (办理手续、提车等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但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一百公里). 价款 (以实际发生为准, 一旦甲方开具发票则购车价格不可变更) : 其他(如有)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 甲方仅接受乙方个人直接向甲方付款或其向银行申请贷款后向甲方进行的付款.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甲方在汽车销售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乙方应在甲方通 知后两天内完成收车.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所订车辆下线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
四、乙方也可以通过书面委托【 】为乙方代办购买免税车所涉及的相关手续,包括 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已完成盖章本合同及办理《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等.
五、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甲方出 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 录》上备案的汽车.
3、甲方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的陈述.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
(3)保修手册;
(4)中文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授权经销商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一) ,由乙方对该车的 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甲方经销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授权供应商联系、解决车辆问题.
六、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 则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100 元作为滞纳金, 若延迟超过
15 天的,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不可抗力除外;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 定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 则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 元作为滞纳金, 若延迟超过
15 天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甲方 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十、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车辆交接单 甲方(盖章):奇瑞捷豹路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