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4-04-15 |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3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于2016年6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15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9,735,58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
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 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1
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1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39号北大生物城 咨询联系人:王立君 咨询
电话:(010)82890899 传真
电话:(010)8289988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