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04-21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8月17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 司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 业公司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
2017 年8月17 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 中铝商业保理 (天津) 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17-042) ) .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与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铝商业保理 (天津) 有限公司保理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 作协议").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协议双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 公司 .
(二) 合作协议保理融资额度:年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三) 合作协议保理融资成本:融资成本不高于国内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的 同种类服务的融资成本.
(四) 合作协议保理模式:有追索权明保理、无追索权明保理、有追索权暗 保理和无追索权暗保理.
(五) 合作协议保理资产:价值不低于融资额度的应收账款.
(六) 合作协议生效:经合作双方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双方有权代表签字盖 章后生效.
(七)合作协议有效期: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8 年12 月31 止.
(八)合作协议争议解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9月27 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保理合作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