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4-04-23 |
2015 年 9月12日傍晚, 钟某在广场闲逛时, 发现正在 看戏的中年妇女朱某戴有金项链 (价值
2600 元) , 突然用力拽掉后逃跑.朱某大呼: 有人 抢项链, 快抓着他! 和朱某一起看戏的邻居 夏某闻讯后奋力追赶, 抓住了钟某.钟某为 摆脱夏某, 掏出水果刀将夏某胳膊捅伤 (经鉴 定为轻伤) . 争议焦点: 钟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一种意见认为, 钟某的行为构成抢劫 罪, 理由是: 钟某实施抢夺行为后, 为抗拒抓 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伤, 其行为完全符合 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而抢劫罪属于已 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承担刑事责任的 八种犯罪之一, 故对钟某应当以抢劫罪追究 其刑事责任. 另一种意见认为, 钟某属于相对刑事责 任年龄的人, 不属于转化型抢劫罪的主体, 不 应当追究钟某的刑事责任. 处理结果: 人民检察院以钟某的行为不 构成犯罪作出不批捕决定. 综合分析: 针对本案, 检察官作出解释. 首先,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仅对极少数严 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 满十六周岁的人身心发育尚不健全, 属于相 对负刑事责任的人.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 放火、 投毒罪的, 应当负 刑事责任. 即该年龄段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 范围仅限于上述八种严重暴力犯罪, 对超出 范围的其他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 转化型抢劫罪由先后两种行为叠 加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了转化型 抢劫罪: 犯盗窃、 诈骗、 抢夺罪, 为窝藏赃物、 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 以暴力相威胁的, 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照有关司法解释, 这里 的 犯盗窃、 诈骗、 抢夺罪 实际是指盗窃、 诈骗、 抢夺行为, 不要求先行为必须构成盗窃、 诈骗、 抢夺犯罪.因此, 转化型抢劫罪的特征 是两种行为叠加: 先是实施了盗窃、 诈骗、 抢 夺行为, 后又为窝藏赃物、 抗拒抓捕或者毁灭 罪证对他人当场使用暴力. 最后, 对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是否 适用转化型抢劫罪, 不同时期有不同规定.
2003 年4月18 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相对 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 题的答复》 (以下简称 《答复》 ) : 相对刑事责 任年龄的人实施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 的行为的, 应当依照刑法二百六十三条的规 定, 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而2006 年1月23 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 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 (以下简称 《解释》 )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 诈骗、 抢夺他人财物, 为窝藏赃物、 抗拒抓捕或 者毁灭罪证, 当场使用暴力, 故意伤害致人重 伤或者死亡, 或者故意杀人的, 应当分别以故 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于 限制责任年龄的人能否成为转化型罪的主 体, 前者给予了肯定, 后者则予以否定.前者 为规范性文件, 后者为司法解释. 《解释》 显然 扩大了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的保护.依照 我国司法解释从旧兼从轻的适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