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4-04-28
1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编号: AC-61-FS-2018-20R2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8 年XX 月XX 日 编制部门:FS 批准人:胡振江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 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驾驶员 (业界也称操控员、操作手、飞手等,在本咨询通告中统称 为驾驶员)数量持续快速增加.

面对这样的情况,局方有必 要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民用无人 机驾驶员的规范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民用无人机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速,国际民航组织 已经开始为无人机系统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 、空中 航行服务程序(PANS)和指导材料.这些标准和建议措施已 日趋成熟,因此多个国家发布了管理规定.本咨询通告针对 目前出现的无人机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并将根据 行业发展情况随时修订,最终目的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

2 准建立我国完善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监管体系.

2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 其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无机载驾驶人员的无人机系统;

(2)有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但该航空器可同时由外 部的无人机驾驶员实施完全飞行控制. (3)适用无人机分类等级: 分类等级 空机重量(千克) 起飞全重(千克) Ⅰ 0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