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4-04-28 |
2 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安全注册管理办法
1 总则与适用范围 1.
1 总则 为了规范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工作,确保焊后热处理的质量,鼓励企业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 遴选优秀企业,根据法规、标准和承压设备行业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申请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企业安全注册或专项产品安全注册. 1.2 适用范围 1.2.1 企业安全注册适用于如下企业: a) 专业从事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的企业;
b) 持有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企业. 1.2.2 专项产品安全注册适用于石油化工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
2 安全注册单元 根据承压设备及其焊后热处理特点, 对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安全注册的单元进行划分, 见表 1. 表1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安全注册单元划分 序号 安全注册单元 承压设备种类 焊后热处理方式
1 A-1 锅炉、压力容器 炉外
2 A-2 炉内
3 B-1 压力管道 炉外
4 B-2 炉内 注:焊后热处理炉应符合 GB/T30583―2014 的5.1 条规定.
3 企业安全注册 3.1 申请 3.1.1 申请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企业安全注册评审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需具备下列基本 条件: a)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已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b) 具有相应的规模、场地(所)和组织机构. c) 具有相应的焊后热处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d)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 e) 具备进行焊后热处理所需的加热设施、辅助装备、检测温度系统和自动记录与调控系统. f) 具有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及相应的技术文件. g) 具有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业绩及相应的档案资料. 3.1.2 凡符合 3.1.1 规定的申请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向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 简称锅容标委)提交申请书. 注: 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业绩不满足 3.3.1.
2、 3.3.1.3 的企业可以提出安全注册申请, 申请应满足 3.1.1 条除 g)
3 之外的要求.如评审通过,可获得为期一年的临时级证书.如证书期满业绩仍不满足要求,则不得再次提出安全 注册申请. 3.2 受理 3.2.1 锅容标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1 个月内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做出是否受理的批复. 3.2.2 受理批复下达后,申请单位向锅容标委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企业概况介绍;
b) 企业资源条件情况;
c)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状况;
d) 有关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e) 近3年内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业绩;
f) 存在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3.2.3 锅容标委收到自查报告之日起
2 个月内组成评审组,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由于申请单位 的原因,自申请受理后
1 年内不能完成评审,受理批复自行失效. 3.3 评审 3.3.1 总则 3.3.1.1 评审分为两个阶段,首先进行资料评审,而后进行见证件评审. 3.3.1.2 申请锅炉、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安全注册的单位需提供近
3 年内,至少
3 台焊后热处理 业绩,原则上每年不少于
1 台.评审组从中抽选
2 台的资料进行资料评审.申请单位还需提供
1 台 见证件供评审组进行见证件评审.通过评审,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焊后热处 理的能力. 3.3.1.3 申请压力管道焊后热处理安全注册的单位需提供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