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4-04-30 |
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 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公告编号: 临2013-03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供热能力、促进公司节能增效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热公司" )将与北 京创时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时公司" )及北京中普诚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普诚公司" )共同进行合作,通过合同能源管 理的方式开展实施 300MW 供热机组回收利用循环水余热供热项目, 现 将项目合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简介
1、创时公司成立于
2005 年,注册资本 4,800 万,注册地是北京 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38 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
708 室) ,法 定代表人为田家耕.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专业承包,水资源的再生与 利用(异地) ,技术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机械设备的销售与安装.截至
2012 年底,创时公司总资产 5.4 亿元, 净资产 1.5 亿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3 亿元,净利润 4,500 万元.
2、中普诚公司成立于
2009 年,注册资本
500 万,注册地是北 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 号银座 1003,法定代表人为李红.该公 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截止
2012 年底,中普诚公司总资产 1,500 万元,净资产
500 万元,2012 年实 现营业收入
520 万元,净利润
83 万元.
二、项目投资及合作方式 齐热公司 300MW 供热机组回收利用循环水余热供热工程项目可 行性研究投资 12,232 万元,项目初步设计投资 12,166 万元.全部由 创时公司和中普诚公司自筹或融资解决.各方按照"合同能源管理"
2 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开展合作,以契约形式约定本项目的节能目标, 创时公司和中普诚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齐热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齐热公司以节能效益支付其投入及合理利润.节能效益分享期为
10 年,年节能量以测量的实际回收余热量作为节能效益分享的结算基 数.效益分享期内前
5 年,创时公司和中普诚公司分享 80%的项目 节能效益,独立承担设备的维护、保养;
齐热公司分享 20%的节能效 益,并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效益分享期内后
5 年, 创时公司和中普诚公司分享 70%的项目节能效益,独立承担设备的 维护、保养;
齐热公司分享 30%的节能效益,并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 必要的基础条件. 效益分享期结束后, 项目收益权均归齐热公司所有. 根据该项目预期收益测算,创时公司和中普诚公司通过
10 年分 享,可获得节能收益约 18,378 万元;
齐热公司通过
10 年分享,可获 得节能收益约 6,201 万元.
三、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齐热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的 政策背景,鉴于创时公司具有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备案资质,有国 家政策支持,已开展项目增效能力强劲,有做大做强的发展趋势,与 创时公司和中普诚公司共同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作对于公司转 方式、调结构、节能降耗、提升技术水平具有积极意义,从而带动公 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促进公司持续进步与发展.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