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4-05-14 |
二是务必完善 本人在"河南公安教育训练网络学院"的个人信息,包括身 份证、照片、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各地要认真审核学 员报名班次和报名信息,4 月20 日前审核提交省厅政治部. 同时,要指定一名同志担任学员领队,协助培训学校做好相关 工作.
4
(三)学员报到.参训学员报到时,需携带人民警察证、 身份证、二寸免冠照片(同时拷贝电子版) .培训期间统一着 人民警察长袖制式衬衣(系领带) ,自带作训服一套、胶鞋一双, 严禁携带枪支、车辆,违者作退训处理.
(四)学员管理.河南警察学院负责落实培训班一日生 活警务化管理制度;
厅法制总队、信息通信处负责培训班教 学授课;
厅政治部组教处负责督促检查培训班教学和管理执 行落实情况.培训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不准请假、不准旷 课、不准私自外出.有特殊事项确需请假的,必须由所在单 位出具证明,经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公安局政治部(处) 审核,报省厅政治部批准.厅直单位学员请假,由所在单位 提出、报省厅政治部批准.本批次培训班请假超过
1 天,取 消培训资格.违反培训纪律的,由河南警察学院会同业务部 门进行批评教育;
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报省厅政治部处理, 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全省公安机关;
严重违纪、造成不良后 果甚至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省厅机 关和厅直各单位学员要带头自觉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守 纪律、严格要求,为全体参训学员做出表率示范作用,以实 际行动树立厅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学员考核、考试.河南警察学院依据警务化管理 规定负责对学员日常行为和纪律作风进行考核;
法制总队、 信息通信处分别负责学员学习培训效果进行考评;
省厅政治 部组教处负责授课教师和培训班总体效果测评.参训学员警
5 务化管理或专业知识考核、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视为培训 "合格" ;
达不到60分的,视为培训"不合格" ,由省厅政治 部通报学员所在单位并纳入教育训练工作绩效考评.为避免 年度重复培训,凡符合2015年度晋升三级警督警衔培训,且 本批培训考核、考评"合格"的学员,颁布由省厅政治部验 印的警衔晋升培训合格证书,按有关程序申报晋升警衔.
(六)培训经费.参训学员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公安厅 承担,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承担. 省厅法制总队联系人:刘艺,电话0371―65881075,公安 专线841―21075,手机13598892555,公安网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厅政治部组教处联系人:张晶,电话 0371―65881380, 公安专线 841―21380. 河南警察学院培训部负责人:葛军伟,电话 18838935881. 附件:1.全省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5 年4月15 日6附件1: 全省公安机关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额单位名额郑州12 永城2开封8固始2洛阳10 长垣2平顶山
8 兰考2安阳8滑县2鹤壁7鹿邑2新乡8邓州2焦作8汝州2濮阳7巩义2许昌7新蔡2漯河7高速交警
1 三门峡
8 中原油田
1 商丘10 南阳油田
1 周口10 第一工程
1 驻马店
10 第二工程
1 南阳10 小浪底
1 信阳10 地铁1济源3海关1边防1合计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