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4-05-16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达到 MHK 三级 甲等. 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级乙等(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普通话二级甲等) . 3.专业课程要求: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具备完整的师范教育学历合格成绩(必 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教学法、教育实习等课程) ;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 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 心理学统一考试, 要求考试成 绩须达到合格.

2018 年起, 《教育学》 、 《心理学》 合格证书有效期

2 年.

2016 年4月及以后取得的 《教育学》 、 《心理学》合格证书在

2018 年春季认定中有效.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和虽具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 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员,以及学历中没有教学实习环节的成人、电大、自考 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申报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

2 份. 《申请表》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表中的内容 必须与网上报名的信息完全一致,并由申请者本人在《申请表》的承诺书上签名. 2.申请者 思想品德鉴定表

1 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填写,社会人员由乌鲁木齐地区 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者乌鲁木齐地区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填写, 没有人事档案管理 的单位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律无效.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有关毕业证或毕业情况的各类证明不能作为申请认定的依据) . 5.母语为汉语的申请人员须提交《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对母语为非汉 语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实行民族汉考(MHK)和普通话等级双轨并行.提交 MHK 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或《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6.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 、 《心理学》课程合格 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人事档案中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1 份(必须包含 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教学法、教育实习等课程) .应届毕业生加盖毕业学校的学籍管 理部门公章,历届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公章加盖在复印件右下方. 8.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9.社会人员提交本市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在复印件下方填写 此件与原件相符 字样,审核人签字,注明 审核日期,并加盖思想品德鉴定单位的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认定申请.

四、关于费用

(一)体检费:80 元/人(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费为

180 元/人)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

(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费:190 元/人

五、日程安排

(一)5 月2日―31 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申请者需前往新疆师范大学校医院领取《教师资 格体检表》 ,并根据医院的安排接受体检.

(二)4 月9日―20 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上(http://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网上报名.请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

(三)4 月23 日―2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前往新医 路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成教楼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缴费, 缴费时须提交 《教师资格 认定申请表》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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