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4-05-18 |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众环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述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 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6、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 我们及时对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对相关 资料进行了审核.
7、对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 我们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 述职报告签字确认页) 审计委员会: 李秉成 张里安 王鸣
2019 年4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