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4-06-01 |
(二)教科文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集体研究讨论 决定.
(三)对涉及多个科室职责范围的工作,要主动与相关 科室协商,协办科室要积极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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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会议制度 第六条 教科文实行科室人员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并 视情况召开全市教科文工作会议和对口单位财务负责人会 议部署工作. 第七条 科室人员会议.主要是通报和布置重点工作, 传达贯彻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有关业务知识和政治理 论学习,传达和宣布重大决定事项等. 第八条 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协调 专项问题;
讨论拟报请局长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以及拟 上报市委和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
研究协调需提交 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有关问题. 第九条 以教科文科名义召开的部署全市教科文工作及 其他重点工作的会议,按有关规定报局领导批准后,按照节 俭、高效的原则召开.
(三) 公文处理 第十条 教科文科公文要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 办法》、 《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 和《山东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公 文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规范公文运转程序.所有来文必须经岗位四 统一收发,建立科室文件传阅夹,由科长进行分办.所有发 文须经岗位四统一编号登记,会签文、交办件、征求意见稿 -
5 - 等由主办岗提出意见, 经科长审核后, 由按局规定流程办结. 第十二条 公文运转的各个环节都要按要求的时限完 成.重要文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岗位四负责文件的办理督查,及时提醒有关人员在规定 时限内办结.送外单位会签的文件,主办组要及时催办. 第十三条 文件的传阅时限.一般情况下,按岗位四登 记→科长分办→岗位二→岗位三→岗位四 (归档) 顺序传阅, 个人阅后签名并注明时间.如有人员开会、出差等,可在其 回来后到综合岗阅看.任何人不得滞压文件. 第十四条 大力精简文件,提高办文效率.行文应当确 有必要,注重实效.能通过财政系统内部网络发布的文件、 通知等,一般不印发正式文件.在专业会议上已经部署的工 作、领导讲话、会议纪要、会议交流材料等,一般不再以正 式文件下发. 第十五条 教科文科发布的文件,除需要保密的以外, 一律通过财政局和教科文科网页对外发布.
(四) 重点工作督查 第十六条 督查工作认真落实《日照市财政局督查督办 工作暂行办法》等管理规定,主要是通过督促、协调、反馈、 考核等手段督促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 第十七条 督查工作岗位四牵头,负责督查事项的组织 -
6 - 实施. 第十八条 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局领导批办件、督办件的办理、 落实情况;
(二) 上级及本局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决策等;
(三)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领导决定交各科室办 理的重要事项;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回复;
(五)科室落实局重点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
(六)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十九条 凡属督查工作内容,由科长明确主办岗和协 办岗及办理时限.主办岗要按照分工负责、严格把关、规范 办理、优质高效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 件件有回复. 第二十条 收到领导的批示件、 人大建议、 政协提案等, 岗位三要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反 馈局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各承办岗在收到督办件后,对拟办意见或 督办件内容有异议时,应在收到文件的当日,向分管局领导 或局办公室说明情况,并签署具体意见,由局办公室进行协 调解决. 第二十二条 各承办岗收到督办件后,如在规定的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