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4-06-03 |
―2― (此页无正文) 江西省水利厅
2019 年4月4日―3―
2019 年江西省水利系统河湖卫士 监督执法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依法行 政的总体部署,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 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 深入贯彻全国、 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落实 水利行业强监管 要求,经研究,现结合我省实际,制 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精神、2019 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 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的部署,根据《江西省推 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赣办字〔2018〕5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省水利系统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及各类专 项整治、执法行动要求,加强水利监督执法组织领导,健全工作 机制,加强行业监管,有效发挥监督执法合力,大力整治各类涉 水突出问题,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推进 江西水生态文明建设,奋力打造美丽中国 江西样板 .
二、主要任务
(一)主要任务内容 ―4― 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以及当前易发多发的突出 性问题特点,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做好各项监督执法工作 基础上,2019 年应重点围绕以下六大类监督执法任务内容,因 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本地区的监督执法工作. 1. 河道清障、涉河建设项目及活动监督执法 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侵占河道(包括湖泊、水库、渠道等, 后同) 、阻碍河道行洪、设立非法码头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 岸堤防安全、影响河道行洪行为. 2. 水利工程、设施保护监督执法 监督检查、查处:破坏、侵占、毁损水利工程、水文设施、 防汛设施等违法行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规兴建码头等建 设项目及实施开渠、挖塘、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行为. 3. 水资源监督执法 监督检查、查处:无证、超量取水等违法违规取水;
欠缴、 拒缴、不按实际取水量缴交水资源费;
拒不更换或者修复不合格 或运行不正常的取水计量设施, 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取水监控设施 等违法行为. 4. 河道采砂监督执法 监督检查、查处:无证采砂,未按许可证要求采砂,采砂船 舶(机具)未依法依规集中停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收购、 运输、销售砂石等行为. 5.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5― 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 务等行为;
铁路、公路、风电等各类建设项目是否依照方案要求 将水保措施落实到位,与原方案相比发生变化是否履行变更报 批、备案手续,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及时缴纳,工程完工后是否 启动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程序等. 6. 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执法 监督检查、查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设定过高门槛、为 特定投标人 量身定制 设定条件等排他性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