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4-06-09 |
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报考条件等报名信息进 行全面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考试. 对于网上学历(学籍) 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
4 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 2.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 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 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 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 作假者,将严格按《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定》进行处理.
八、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
2017 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
一、204 英语
二、306 临床医学综合 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其余科目为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3)初试地点:各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详见准考证. (4)初试准考证,请考生于考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我校不再书面寄发《准考证》 . 2.复试 (1)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 复试时间、地点以及方案等另行通知.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需加试(笔试)两 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 同.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5 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比例. (4)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 书、学籍学历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进 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九、调剂 调剂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 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
十、体检 复试期间将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执行国家规定, 具体安排复试时另行通知. 十
一、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 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 定拟录取. 待教育部审核批准后正式录取, 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
二、其它事项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 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 责任. 2.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有关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4.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