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4-06-14 |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 甲级资质;
2.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信誉良好;
投标人拟 派本项目负责人须由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注册建筑师证书的人员担任. 2.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 2.5 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 年01 月24 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 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良好;
在北京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z2011{181 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 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
4 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外及港、澳、台的企业参与投标. 2.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报名的企业必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 原件(分别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 (提醒联合体成员,如为联 合体投标,本工程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 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投标人 投标所 用单位名称必须为 ***与***联合体 .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仅限于两个企业法人组成, 且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体单位进行投标 工作.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每 一成员必须具备他所承担的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该协议应作为报名资料的组成部 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资格)和能力,根据 共同投标协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或资格)等级;
(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 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联合体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有效报名期内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并 经招标人备案登记.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 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的附件) ,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的行 为及签署的文件等内容均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9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 予接受. 2.10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人只对报名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售价每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