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6-15 |
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其他 类,应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表.
2 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 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成环发[2018]449号) :项目位于完成跟踪评价的产业园区内,与承 诺制实施范围相符合;
项目属于 金属品制造业 中的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 应编制报告表,项目内不涉及油性漆使用,项目属于承诺制实施对象;
项目位于已 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已完成工商注册, 项目与承诺制实施条件相符合. 因此,项目符合成都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应实施承诺制. 据此,成都炬能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委托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托后,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 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 成《成都炬能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二、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7) ,项目属于 C3360 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属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中的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但项目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 项目所用设备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 》中要求淘汰的设备. 同时,项目以川投资备【2018-510114-33-03-315186】FGQB-0549 号在新都区发展 和改革局备案.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
三、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东区新工大道
860 号,位于成都 市新都工业集中发展区范围内,项目未在《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8]24 号)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保护红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项目位于四川省川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内,租赁空置厂房 进行生产,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主要使用电能、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项目运行期对区 域资源消耗情况较小,未达到区域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的实施对整个区域资源影响较 小.因此资源利用上限的相关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 相应规划要求,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下,能够做到达标排
3 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是相符的.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本项目为金属材料的热处理、喷砂加工,不属于区域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上的建设项目. 综上,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中相关规定相符合, 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上的项目,可以按照既定规模实施.
四、规划符合性分析
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东区新工大道
860 号,租赁四川省川流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10 号厂房.根据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
510114201020028 号) ,项目 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同时项目位于园区内,根据新都区总体用地规划图 (2007~2020) ,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 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