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4-06-15 |
31571 附录 A)、合成树脂、 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 3.2 合成树脂工业 synthetic resin industry 以低分子化合物――单体为主要原料,采用聚合反应结合成大分子的方式生产合成树脂 的工业,或者以普通合成树脂为原料,采用改性等方法生产新的合成树脂产品的工业.也包 HJ 947―2018
2 括以合成树脂为原料,采用混合、共混、改性等工艺,通过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 等方法生产合成树脂制品的工业,或者以废合成树脂为原料,通过再生的方法生产新的合成 树脂或合成树脂制品的工业. 3.3 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 organic characteristic wastewater pollutants 附录 A 列出的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生产过程使用或产生量大于 等于
10 吨/年的原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品,对照附录 A 确定企业排放废水中应控制的 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 3.4 废气有机特征污染物 organic characteristic air pollutants 附录 B 列出的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生产过程使用或产生量大于 等于
10 吨/年的原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品,对照附录 B 确定企业排放废气中应控制的废 气有机特征污染物. 3.5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 物.本标准使用非甲烷总烃作为排气筒和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综合控制指标.
4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 和维护监测设施,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 数据,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5 监测方案制定 5.1 废水排放监测 5.1.1 监测点位 排污单位须在废水总排放口、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 5.1.2 监测指标与频次 执行 GB
31571 的排污单位,应执行表
1 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类型相应监测要求,还应根据 使用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从附录 A 中筛选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指标 开展自行监测. 执行 GB
31572 的排污单位,应执行表
1 合成树脂工业企业类型相应监测要求,若生产附 录C中列举的合成树脂,还应根据产品类型从附录 C 中选取其他废水污染物指标开展自行监 测. HJ 947―2018
3 表1废水排放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 企业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石油化学 工业 废水总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 自动监测 周pH 值、悬浮物、总氮、总磷、石油类、硫化物、 挥发酚 周月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氟化物、总钒、总铜、总锌、总氰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月 季度 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 半年 车间或生产设 施废水排放口 a 总铅、总镉、总砷、总镍、总汞、总铬、六价铬 月 苯并(a)芘、烷基汞 半年 b 雨水排放口 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悬浮物 日c合成树脂 工业 废水总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 自动监测 周pH 值、悬浮物、总氮、总磷 周月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月 季度 其他废水污染物 d 半年 车间或生产设 施废水排放口 总铅、总镉、总砷、总镍、总汞、总铬、六价铬 月 烷基汞 半年 b 雨水排放口 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日c注1: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指标,须采取自动监测. 注2:监测污染物浓度时应同步监测流量. 注:a 凡涉及附录 E 中规定的生产工艺及产品种类,须在涉及该生产工艺及产品的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 口监测产生的污染物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