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4-06-16 |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5,349,224.89 16,944,673.68 18,003,586.35 战略新兴产业业务收 入―液压破碎锤 - 7,503,094.20 17,948,030.79 战略新兴产业业务收 入―服务机器人 5,349,224.89 9,441,579.48 55,555.56
7 项目
2016 年1-7 月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营业务均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 且属于战略新兴产业 的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 50%,因此公司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 》 ,公司是否符合负面清单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负面清单具体内容 公司是否属于 负面清单内容 备注
1 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营 业收入累计少于
1000 万元, 但因新 产品研发或新服务培育原因而营业 收入少于
1000 万元, 且最近一期期 末净资产不少于
3000 万元的除外 否2016 年1-7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 别为 534.92 万元、 1,694.47 万元、1,800.36 万元,两年 一期营业收入累计为4,029.75 万元, 符合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科技 创新类公司的标准要求.
2 非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累计营 业收入低于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否 公司属于科 技创新类公 司,不适用.
3 非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 连续亏损,但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 续增长,且年均复合长率不低于 50%的除外 否 公司属于科 技创新类公 司,不适用.
4 公司最近一年及期的主营业务中存 在国家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类产业 否 公司的主营业务侧重点由 生产、销售液压破碎锤业 务逐步转型为服务机器人 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不 存在国家淘汰落后及过剩 产能类产业.
(三)核查意见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问答- 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 》中规定的负面清单限制情形,符合挂 牌条件.主办券商已在申请文件《1-5 主办券商推荐报告》中补充说明公司不存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 》中规定的负面清单限制情形,符合挂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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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 年7月末、2015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 6,599,371.80 元、8,291,994.70 元、8,441,074.30 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33.10%、36.90%和38.37%,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请公司说明应收帐款占公司净资产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