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6-24 |
6、适用第二个保本期保本条款的情形 在本基金过渡期限定期限内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默认选择转入第 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第二个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 基金份额) 适用保本条款. 第二个保本期的投资净额指在过渡期限定期限内进行过渡期申购的投资者申购并在第二个保本期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以及由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期 的持有人所持有并在第二个保本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投资净额为本基金的 保本金额.
7、到期选择及过渡期申购的风险提示 ( 1) 对于可享受第一个保本期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以2014年12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 价依据, 计算其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与其投资净额的差额, 以确定是否进行差额的偿 付.即: 1) 在2014年12月17日( 不含该日) 之后至其作出赎回或转换的有效申请日( 含申请当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 在第一个保本期到期选择期间( 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24日) 不进行选择而自动默认选择转入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 其计入第二个保本期的投资净额是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折 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即在过渡期的基金份额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 2) 对于在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其计入第二个保本期的投资净额是其在过渡期申购的基 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即在其申购日至折算日( 含) 期间的基金份额净值下跌风险由申购人承 担.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及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及第二个保本期的保本条款等重 要事项予以提示, 其他具体事项和详细规则请参见2014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 报》 、《 证券日报》 和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 规则公告》 .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ncfund.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咨询相关事 项.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9日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的公告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原定于2014年12月25日( 含) 至2015年1月14日( 含) 进行过渡期申购.在过渡期申购期间,广大投资者踊跃申购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1月8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当日的申购申请金额之 和已超过10亿元的第二个保本期担保额度上限. 根据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和本公司网站 披露的《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公告》 中关于过渡期申购安排的规定: 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内, 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当日的申购申请金额之 和达到或接近本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担保额度设定的规模上限时,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次 日起停止过渡期申购业务,并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 期 ,本公司决定做出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