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4-06-24 |
2 万吨镀锌件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 1 总论 1.
1 自查报告由来 徐州东方明珠热镀锌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12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是一 家以热镀锌服务、 铁件制造、 销售为主的企业, 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大黄山镇前王村. 为响应国家节能、高效、环保的政策,徐州东方明珠热镀锌有限公司建设一套热镀锌 生产线,建设年产
2 万吨镀锌件项目,但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照
2015 年10 月20 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 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 号),2015 年11 月17 日徐州 市环境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 知》(徐环委办[2015]9 号)和2016 年2月26 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 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徐开管[2016]20 号),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要求我 公司开展自查评估,我公司认为项目符合 三个一批 中 登记一批 类,我公司项 目与 三个一批 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 1.1-1. 表1.1-1 本项目与 三个一批 文件相符性分析 通知 文号 登记一批相关要 求 徐州东方明珠热镀锌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镀锌件建设项目 与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 备注 选址符合《江苏 省生态红线区域 保护规划》管控 要求 本项目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大黄山镇前王村,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 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3]113 号) ,本项目不在 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内,因此符合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的管控要求. 详见 2.1.3 节 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及《国家发展改 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 (2012 年本)及《关于修改(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限制 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详见 7.1 节 苏环委办 [2015]26 号、 徐环委办 [2015]9 号、徐开 管[2016]20 号 污染物排放达到 同行业执行的排 放标准 根据山东国正检测认证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 达标排放. 详见 5.3 节 根据苏环委办[2015]26 号、 徐环委办[2015]9 号和徐开管[2016]20 号 通知 精神, 我公司对照自查,并编制了《徐州东方明珠热镀锌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镀锌件项目自 查评估报告》,请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审查,给予登记.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文件 徐州东方明珠热镀锌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镀锌件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2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修订
2015 年1月1日施行) ;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9 年12 月26 日) ;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1月1日施行) ;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2月28 日修订) ;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 年10 月29 日) ;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4月24 日修订) ;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修订) ;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 年8月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