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6-24 |
2016 年第
73 号,2017 年1月1日起实施);
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 年第
67 号,2009 年4月1日起实施);
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境 保护局,1994 年4月1日起实施);
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部公告
2009 年第
72 号,2010 年4月1日起实施);
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 年第
28 号,2011 年9月1日起实施);
⑹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HJ19-2011)》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 年9月1日印发,2017 年10 月1日起实施);
⑺《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2005 年5月1日起实施);
⑻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34330-2017 )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4 5 号,2017 年10 月1日起实施);
⑼《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科学技术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环境 保护总局,环发[2001]199 号,2001 年12 月17 日起实施). 1.2.4 区域相关资料及其他 ⑴《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